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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碩專班】105下半年度車輛識別證(校本部用)申辦注意事項


      1. 一、用證方式
        (一)具本校有效期間內之汽、機車識別證之車輛可停車於本校校園內。
        (二)汽、機車入校停放位置:已劃格之一般汽機車停車位內或臨時由本校指定之停車區位內(電機大樓地下一樓停車場僅供教職員工使用,未供學生停放車輛)。
        二、用證期限
        1059月下旬領證後至1051231日止。
        三、收費標準
        (一)汽車:400元(100/月,不足月者以月計,共4個月。)
        (二)機車:200元(50/月,不足月者以月計,共4個月。)
        四、申辦方式
        備齊申辦資料與費用(務請自備零錢以便作業)繳交至國立中興大學電機大樓四樓「406電機系辦公室」,並於現場填寫申請表,以便系辦代送駐警隊彙辦。已於104年底辦理105年度車輛識別證者不需重複申辦。
        ※碩專班承辦人受理業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4:00~17:00
        ※晚班工讀生代為收發文件時間:平常上課日之週一至週五18:00~21:00(如有相關問題請於白天碩專班承辦人受理業務時間洽詢。)
        五、申辦資料
        前曾申辦在案者,如車籍資料未變動,免附以下資料。
        (一)車輛行照印有車牌號碼面影本(限本人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所屬車輛)
        (二)非本人所屬車輛須加附關係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影本
            汽、機車識別證每人限各辦一張;有兩部汽車者可於填寫汽車識別證申請表時填入兩部車車號並繳交兩部車之申辦資料,以交替使用車輛。
        六、申辦日期
        105/09/12(一)105/09/22(四)止,逾期恕不受理申辦。
            逾期欲申辦者請自行填妥「教職員工生汽車識別證申請表」或「教職員工生機車識別證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www.nchu.edu.tw/~oga/06-003.html)並送交系主任(所長)核章後,檢附申辦資料與費用至本校駐警隊辦公室(位於行政大樓一樓,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12:0013:10~17:00)辦理。
        七、領證日期
        證件製作完畢後於本系所網頁公告通知(約申辦後一週),屆時請至國立中興大學電機大樓四樓406電機系辦公室」領取。
        八、聯絡人
        施小姐(電話:04-2284068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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